众所周知,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本质上是人理解人、人认识人的理性活动,也是人对世界基本和普遍之问题研究的学科。有人说:“哲学是全部科学之母”。所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都是哲学发展的基础,同时,哲学对一切科学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中医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哲学紧密相连,不论是它的理论来源,还是具体疾病的治疗,都是在唯物论、辩证法、矛盾论等哲学思想指导下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医虽然古老,但它的理论起点高,从一开始就运用人类思维的最高智慧指导其实践活动。
中医治病有“标本缓急”之说。任何疾病的发生都会有其根本原因,对疾病的各种现象综合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疾病发生的根本原因,这就是疾病的“本”,“标”就是疾病的各种症状。“标”与“本”就是反映了疾病的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原生与派生等几方面的矛盾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本”就是疾病的根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标”就是疾病的次要矛盾,或者矛盾的“次要方面”。中医强调,治病必须抓住疾病的根本矛盾,即所谓的“治病必求于本”。确定疾病的“标”与“本”,就确定了治疗疾病的“主”与“次”,“先”与“后”,同时中医还主张:“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从而就能制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
中医治病的“正治反治”之说。任何事物的矛盾都存在着同一性和斗争性,疾病也是如此,当疾病发生时,就是人体的阴阳平衡被打破,正邪不再平衡,邪气占了主导地位。中医利用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以及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既对立又斗争的原理,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治疗原则,即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以此来帮助患者机体恢复平衡状态,从而达到治病的目的。
中医治病的“异法方宜”之说。疾病的种类和因患者体质的差异造成了疾病的复杂多样性。同一种疾病,因地域、季节、气候、生活、环境、职业、体质等方面的不同性,治法也就不同。因此,中医治病就会出现南北不同、冬夏不同、老少不同等治法。这就是遵循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异法方宜”的治疗原则,蕴含着把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辩证法思想。
中医治疗的“同病异治”之说。中医治病注重用发展的眼光、变化的规律去诊断治疗,从哲学角度来说就是从运动的观点而不是静止的观点,从相互联系的观点而不是孤立分割的观点出发,对同一疾病,可因人、因时、因地的不同,结合病情的发展变化,在治疗上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治法,这就是“同病异治”。很多人不明白这个观点,经常一个药方吃半年或一年,不重视季节的变化,不重视患者自身邪正消长的差异,而一味地相信什么“祖传秘方”、“名医之方”,其实已经违背了中医的治疗原则而浑然不觉。说到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再有效的药方在服用一段时间后要根据季节变化、患者体制的变化而进行调方,这是中医治病中辩证法原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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